2020-03-25
商標注冊會與哪些在先權利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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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注冊商標被駁回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每年我國商標申請的數量在幾百萬件,但是注冊成功的概率預約40%左右。申請注冊商標被駁回的理由有好幾種,其中一種就是與在先權利沖突,那么商標注冊會與哪些在先權利沖突呢?
商標注冊會與哪些在先權利沖突?
在我國的《商標法》中兩次提及了他人在先權利,假如申請注冊商標被評定為危害或損害了他人的在先權利,是沒法注冊成功的。
1、在先商標
在先商標指的是已經注冊的商標,和正在進行注冊中的商標。為了保護商標專有權,與在先商標相同、近似的商標都是不能進行注冊的,是會被駁回的。也就是說哪怕別人的商標比你早提交申請一天,也是人家在先,你的商標如果跟別人的近似也是會被駁回的。所以我們說申請商標要趁早,只有早注冊成功的機會才會更大。
2、在先商號
商號是企業名字的最主要的一部分,也是用來區別各個企業的。我國規定商標不得與商號沖突,也就是你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與其他企業的商號相同。在實踐中,主要是要看別人的商號知名度,因為知名的商號會讓消費者混淆誤認,會對他人的商號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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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先版權和外觀專利權
外型專利和版權是受《知識產權法》保護的,新申請的商標文本部分和圖型部分若是效仿、剽竊別人的文學作品或者設計,就是侵害了別人的知識產權,也是不可能被審批通過的。舉個例子,“西游記”你個人是不可能申請商標的,還有可口可樂的弧形瓶外觀都是不可能的。
4、公民人格權
公民的人格權包括肖像權、姓名權等,具有排他性。如果未經他人允許是不可以將他人的姓名或者肖像申請注冊商標的。在判定商標是否有姓名權有沖突時,會根據姓名與商標的貼合度,和姓名的知名度來判斷。我們舉個例子,在去年一家公司前后將許多UP主的名稱注冊為商標,敲詐勒索這些UP主,但是沒想到其中一個UP主使用的名字就是自己的真名,而且人家有幾千萬的關注量,最后商標局判定該注冊商標無效。
除了因為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被駁回之外,還有缺乏顯著性等原因,在企業準備申請注冊商標時,不妨委托一下專業的
商標注冊代辦機構,先進行一下商標查詢,通過代辦的查詢及經驗來判斷一下商標是否能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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