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1
公司注銷后,商標還能正常使用嗎?
作者:admin 點擊:1846
商標作為一個企業的標志,通常是給人留下印象最深刻標志。像說道騰訊大家就會想到小企鵝,說到華為大家會想到那個紅色的小花。不得不說這些商標已經深入人心了,可能大部分老板都以為公司注銷了,對應商標應該還可以繼續使用,或者注銷公司時事務繁瑣,出現知識產權遺忘處置的情況。在此,小編明確的告訴您,如果企業注銷了,商標沒有及時做出相應處理,商標會隨著一起消失的。
那么公司注銷后商標應如何處理呢?
若公司在注銷登記前未處置其注冊商標,該公司注銷后,只要相關注冊商標仍在有效期內,就仍然是一項合法財產,該公司的權利義務承繼者可繼受取得相關注冊商標權。為此,2002年的《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2014年的《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均規定了商標專用權移轉制度,即:“注冊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繼承等其他事由發生移轉的,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
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移轉;未一并移轉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未改正的,視為放棄該移轉注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商標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猶如企業孕育出來的孩子一樣,需要用心呵護,才能茁壯成長,所以還是要提醒各位申請人,在企業日常商業管理中,商標管理也是需要重視的,在公司需要注銷時一定不要忘記您的公司還有商標!商標移轉申請經核準的,予以公告。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的當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如果公司已經注銷且企業單位的清算報告有明確規定商標權屬的,從其約定;如果沒有表明商標權利歸屬的,可以由原公司的全體股東就公司注銷清算時遺漏的財產予以處理。
商標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猶如企業孕育出來的孩子一樣,需要用心呵護,才能茁壯成長,所以還是要提醒各位申請人,在企業日常商業管理中,商標管理也是需要重視的,在
公司注銷時一定不要忘記您的公司還有商標!
返回列表